艾斯梅拉达
一派掌门

[] 死亡诏书[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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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地狱之门(1)
  
  这条河的名字叫玉沙河,它自西向东从H市的中心横穿而过,把这座城市分割成南北两半,城南是新城区,城北是老城区。

  在老城区的西北面,沿河建有一座住宅区,名叫永安小区。这是一座老住宅区,只有三幢五层高的老式楼房,住户原本就不多,最近几年又陆续搬走了一些,这里就更显得冷清了。由于这里离新城开发区和市中心较远,因此,许多人购置新房搬走后,空着的楼房也租不出去,都闲置着。

  林秋的家就住在三号楼的最顶层五层,他的女友白月与他住在一起。他是H市《都市快报》的记者,女友白月在孤儿院工作。

  这幢三号楼一层和三层的住户都已经搬走,三层前天刚租出一套,住户还未搬进来,剩下的一套也同样空着。由于住户少,楼里显得人气不足,冷冷清清。

  深秋的夜晚来得比较早,天空黑沉沉的,有些阴郁。秋风瑟瑟夹杂着寒意阵阵袭来,扫荡着这座南国都市昔日的繁华。

  由于下午在赶一篇稿子,林秋晚上八点一刻才下班。下了公车后,便是一段通往小区的不长不短的林荫道,两旁高大的树木被秋风吹得哗哗作响,一些枯叶在空中乱舞一通后便轻飘飘地落了下来。林秋走在这段幽暗的林荫道上,感到一些凉意。他裹了裹风衣,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便到了家门口。

  白月早已下班做好了饭,已等他好一会了。

  吃过晚饭并冲完澡后,白月在客厅看了一会电视便回卧室躺在床头看书。林秋则打开电脑,准备上网查一点资料。

  他打开了浏览器,网页下载的速度似乎比以往快了许多,大约几秒钟后,一个陌生的网站突然跳入他的眼帘,这个网站的名字非常古怪,叫“地狱之门”。

  林秋记得他一直都是把国内某著名新闻网站设为首页的,今天怎么默认首页突然变成这个鬼气森森的神秘网站了?

  “白月,你上过这个网站吗?”

  林秋指着电脑屏幕问道。

  “没有,我从来不上这种鬼鬼怪怪的网站,你知道我怕鬼的。”

  白月起身瞧了一眼电脑屏幕,懒懒地应了一声,又躺了下去,继续埋头看她的小说。 

  网上这种有关灵异鬼怪的网站很多,也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林秋刚想把这个网站关掉,忽然屏幕上冒出的一行字却把他吸引住了———

  “今夜十二点,我会来看你……”

  这个网站的背景与大多数的灵异鬼怪网站一样,是鬼气森森的黑色。“地狱之门”四个怪异的字闪烁着鬼火,忽明忽暗,像幽灵一样飘忽不定,给人一种阴森诡异的感觉。网页中间是一个狰狞、恐怖的蓝骷髅。蓝骷髅那两只没了眼珠的眼睛,显得黑洞洞的,异常的诡秘深邃,好像一汪望不见底的深潭。

  林秋把鼠标移到骷髅的左眼的时候,突然弹出一只眼珠,那是一个奇怪的按钮,上面写着“地狱之路”。他再把鼠标移至右眼,同样弹出一只眼珠,也是一个按钮,上面写着“冤魂之家”。而刚才那一行字是从这个蓝骷髅的嘴巴里吐出来的。

  这是一行白色的字,这行字由远及近,慢慢地变大、变粗、变得怪异起来。林秋看着看着,不禁感到有点恐惧。

  “呜———呜———呜———”

  突然,一阵凄凉的女人哭声从房间的某个角落里传了出来。那哭声断断续续、忽高忽低、充满凄凉和幽怨,充溢着整个房间,在这个黑色的夜晚里,令人毛骨悚然。

  乍一听到这可怕的哭声,白月吓得惊叫了一声,颤颤抖抖地拉起被子一下子蒙住了头,手里的书也“啪”的一声,掉到了床底下。林秋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哭声惊得浑身哆嗦,手足无措。

  他睁大了一双恐惧的眼睛,四处打量,在寻找哭声的来源。

  突然,他的眼睛盯住了放在电脑桌底下的那只黑色的音箱。

  这恐怖的哭声正是从那个音箱里传出来的,他颤抖着手正想把音箱关掉,猛然发现电脑屏幕上的那一行字一下子变红了,红得令人发冷!最后,那行字逐渐化作一滴滴鲜血,很快便染红了整个电脑屏幕!

  这时候,那个女人突然止住了哭声。音箱里传出了一个极其低沉恐怖的声音———

  “今夜十二点,我会来看你……”。

  话音刚落,整个屏幕一黑———电脑自动关机了!

  林秋脸色惨白,额头冒着冷汗,地坐着,一动不动,显然还没有从恐惧中回过神来。

  “今夜十二点,我会来看你……”

  他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这个可怕的声音。

  “林秋,怎么了?”

  白月惊魂未定,战战兢兢地坐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没,没什么。”林秋这时才回过神来,他盯着眼前一片漆黑的电脑屏幕,心里还残留着刚才的恐惧,“这是什么鬼网站,吓死人了。”

  “林秋,以后别再看这种网站了,我好害怕。”

  白月低低地啜泣起来。她真的吓坏了。

  “不看了,再也不看这鬼网站了,不知是谁莫名其妙地把它设成了首页,明天我把它彻底地删除掉。”

  林秋坐到床上,搂着白月不住颤抖的肩,柔声安慰着她:

  “别害怕,这只是某个无聊的网虫搞的恶作剧。”

[ 本帖最后由 艾斯梅拉达 于 2006-3-26 02:19 编辑 ]
#1楼
发帖时间:2006-03-26 02:17:01   |   回复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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