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紫冰枫
无名小卒

[]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欠债不还、持枪威胁、一手遮天、法院枉法判案

-->


温州-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欠债不还、持qiang威胁、官商勾结、一手遮天、法院枉法判案、践踏法律、天理何在!!!
                           
叶宣荣寻衅滋事罪冤案始末
   
叶宣荣,浙江省乐清市吴岙村人,连任三届的副村长。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李成文承认有欠叶宣荣儿子巨款,但就是不还。期间,叶宣荣与堂弟到李成文家中催 讨,李成文及妻子高赛春依仗权势,组织黑社会20余人当众持qiang恐吓,叶宣荣以及堂弟遭殴打致伤,又被强抢手机。但乐清公~安局仅对行凶者李成立拘留19天, 对组织者李成文、高赛春不予追究,对非法持qiang不予立案。
   
叶宣荣催款反被殴打,万般无奈下召集他人,在夜里将华通机电公司玻璃及李成文家中门窗砸坏,共计价值2万多元。2011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对叶宣荣等8 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对如此普通的刑事案,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时,竟然没有通知他们的家属,采取秘密异地羁押,并予改名换姓,严重践踏法律。 使家属人心惶惶,长期无法联系。叶宣荣年近60岁,身患有癌症的老人仍不放过,公~安也不予取保就医。
   
2012年4月,乐清法院判决叶宣荣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1年8个月。该量刑已经偏重,但叶宣荣认罪服判,没有上诉,并全额赔偿损失。检察院也认为判决正确,没有抗诉。该判决生效。
   
刑也判了,钱也赔了,牢还在坐,欠款却被赖了。但李成文仍不罢休,动用各种手段,欲制叶宣荣于死地。在部分同案犯服刑期届满并释放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利用职权,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作出再审决定,撤销乐清法院原审判决,发回重审。乐清法院重审时背离法律,完全按温州中院的旨意,对叶宣荣以寻衅滋事 罪判刑3年,其他同案犯均加刑。乐清法院到底是按国家法律还是按领导的法律来判决?

同样的案情,同样是乐清法院,同样的审判委员会讨论,第一次判故意毁坏财物罪(已生效),过了5个月却改判为寻衅滋事罪,且大幅度加刑。很显然有人在滥用司法职权!乐清法院视国家法律如同儿戏!
   
李成文在公~安询问承认与叶宣荣经济纠纷。稍有法律常识的公民都知晓,寻衅滋事罪的任意毁坏财物是无事生非,犯罪对象是不特定、不明确的,而本案是事出有 因,犯罪对象是特定、明确的,两个罪名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温州中院主动撤销乐清法院原判决,发回重审,乐清法院改判加刑。对于一起极其普通的刑事案 件,在温州历史上实属罕见!很显然,温州法院是受李成文的指使操纵而为。试问,如此枉法判决,法律的正义何在?司法公平何在?法官的道德良心何在?难道李 成文在温州就一手遮天!!!

#1楼
发帖时间:2012-10-16 23:14:50   |   回复数:0
游客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