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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 吸血鬼的传说与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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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创造了许多在夜里活动的精灵,其中,吸血鬼独具特色;它是僵尸,必须吸活人的血才能生存下去。吸血鬼应该是产生於与血有关的幻想──血这宝贵的液体是生命力的象徵,人若因受伤失血,便有性命危险。这种关於血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远古时代,第一个可靠的记载,是在中亚波斯发现的一只史前的陶罐,罐上有一幅画:一个男人和一个想吸他血的魔鬼搏斗。後来,巴比伦的女妖李丽丝()以吸儿童的血闻名,这个传说距今也有好几千年了。还有一些作家认为,关於吸血僵尸的传说,最早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

在地理和年代方面,我们无需详尽考证,便可以知道,自古以来,人类就在想像的世界里杜撰出无数渴血的精灵。无论是在中国人、印度人、马来人,还是波里尼西亚人、阿兹特克人(Azteque)或爱斯基摩人的社会里,都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些精灵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吸血鬼;吸血鬼乃是欧洲文明的产物。古希腊文化是欧洲文明的摇篮,而发端於犹太人信仰的基督教传统,又是欧洲伦理法典的基础,所以我们应该到这些古文明当中,去寻找吸血鬼的起源。
 

基督教重振血的声誉

《圣经.新约》教诲我们,耶稣用自己的血拯救人类。在十字架上殉难前,耶稣和使徒共进最後晚餐,以葡萄酒和面包象徵自己的血和身体,并说这血有赎罪的价值。《约翰福音》甚至强调血产生的功效,以致早期教皇不得不提出意见,反对只从字面上来解释最後的晚餐,担心一旦这样解释,一些异教仪式可能会死灰复燃,例如用人祭献,或在仪式上吃人。

西元772年,法兰克王国查理曼大帝制服古日耳曼人的一支─萨克森人(Saxon),使他们改信基督教。785年,他颁布了《萨克森异教地区基督徒之权利》的赦令,迫使萨克森人接受洗礼。依这道赦令,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耶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以及大办人肉筵席的萨克森人,一律处死。尽管有了这些预防措施和禁令,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里,血仍然被赋与超自然的能力,而这些能力又得到鬼神学的渲染,由此产生吸血鬼迷信。十一世纪,一些巫师和医生认为血有赎罪的功用,同时滥用对圣母玛丽亚的崇拜。他们开出的医治百病和延缓衰老的药方,竟然是喝处女纯洁的血。
 

死後的生命──附体的鬼魂

新柏拉图主义 (Neoplatonism)强调极端唯心主义,主张「逃离身体」。这种思想认为人死後还有生命,这是在吸血鬼迷信形成的过程中,基督教所起的另一种作用。身体只是物质的躯壳,所以会腐烂,而灵魂却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存,以等待在末日审判时复活。罪人若能悔过,尤其是在死前接受涂油礼的仪式,他们的灵魂就能因赎罪而得到拯救。凡是没有接受临终涂油礼的人,或者没有葬入圣地的人,例如自杀或被开除教籍的人,是注定不会得救的。按照基督教的解释,这些人就是「受难的灵魂」,既不属於今生,也不属於来世。关於鬼魂和吸血鬼的迷信於焉而生。鬼魂和吸血鬼不一样,鬼魂是不再有肉体躯壳的幽灵,因而对人无害;吸血鬼则是附体的鬼魂,是被炼狱里跑出来的灵魂所侵占的躯体。
 

吸血的死尸

11世纪,有人发现死人的尸体离开了坟墓,而且完好无损,一些谣言於是流传开来。德.普朗西(Collin de Plancy)的《地狱辞典》,记载了一个事件:1031年,在法国南部里摩日(Limoges)开第二次主教会议时,德.卡奥尔(de Cahors)主教说,他的教区里有个开除了教籍的骑士死了,尸体几次被人在离坟墓很远的地方发现。北欧的传说里,也有吸血僵尸的说法。爱尔兰的克尔特人(Celt)曾把自己的信仰带到冰岛、斯堪地纳维亚诸国和不列颠群岛等地,所以北欧吸血僵尸的传说,可能已与中世纪的基督教结合在一起了。

从12世纪开始,在英国用拉丁文写的编年史里,例如1193年梅普(Walter Map)所写的《法庭琐事》,以及1196年德.纽堡格(William de Newburgh)的《英国国教史》,都找得到类似的例子。这两部着作里有各式各样的故事,都是关於被开除教籍死人的故事。他们每天夜间从坟墓里出来,纠缠自己的亲人,造成一连串离奇的死亡。可是,打开他们的棺木,仍然可以看到尸体完好无损,而且还沾着血迹。唯一能让他们不再装神弄鬼的办法,就是用剑刺穿尸体,再点火把尸体烧掉。英国编年史家找不到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形容这类僵尸,便称他们「吸血的死尸」(cadaver sanguisugus),其实就是後来说的吸血鬼。不列颠群岛是最早形成吸血鬼迷信的地方,不过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为止,这种迷信现象还不普遍。

 

传染病和迷信一起流行

到了14世纪,吸血鬼迷信才真正形成风气,主要流传在中欧的东普鲁士(Prusse orientale)、西里西亚(Silesie)和波希米亚(Boheme)等地。以前,迷信吸血鬼是无关宏旨的现象,现在则蔚为气候,普遍的程度不下於同时期肆虐的瘟疫,而且与瘟疫结合了。为了避免传染瘟疫,人们常常不确定病人是否死亡了,便仓促将他们掩埋。几天後打开墓穴时,会看到保存完好但还沾有血迹的尸体。其实不该把他们想像成吸血鬼,因为这些人在临终时可能痛苦万分,想从棺材里挣扎出来,但徒劳无功,因而受伤流血。後来,在莱恩夫特(Michael Ranft)1728年的名作《随意在坟墓里咀嚼的尸体》里,甚至谈到了自我吞食。在迷信风炽烈的14世纪,吸血鬼传说由於瘟疫而广为流行。1343年,普鲁士男爵德.莱登(Steino de Retten)死於瘟疫,葬在德意志古国劳思布鲁格(Lauenbrug)。然而,在他身後,仍有几个人信誓旦旦,说在坟墓外又见到了他。为了让德.莱登的灵魂安息,人们只好挖开墓地,用剑一举刺穿了他的遗骸。
 

15世纪的两个凶神恶煞

14和15世纪,吸血鬼迷信在西欧相当罕见。不过在法国,1440年的德.莱斯(Gilles de Rais)事件却轰动一时。他至今仍与吸血鬼传说密不可分──法国小说家于斯曼(Joris-Karl Huysmans)在小说《在那儿》(1891)里,把他描绘成不折不扣的吸血鬼。

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德.莱斯男爵是圣女贞德(Jeanned'Arc)的战友,贞德遇俘之後,男爵退隐於马什吉尔(Machecoul)和蒂福日(Tiffauges)的领地。他後来迷上炼金术,希望在血里发现点金石的奥秘,以获得财富和权势。这些实验使他丧失心智,把大约三百个儿童折磨至死。其实,德.莱斯这号人物更符合吃人妖魔,或法国童话中,杀害六个妻子的蓝胡子形象,但常常被归类成「吸血鬼」。

比德.莱斯更能代表吸血鬼的,是多瑙河畔瓦拉其亚公国(Valachie)的督军弗拉德四世(Vlad Ⅳ)。他有两个绰号:「帖普」(Tapes,施木桩刑的人),以及「德古拉」(Dracula,魔鬼或龙的别称)。弗拉德曾打败来自奥图曼(Ottoman)帝国的入侵者,解救了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但他是吸血的暴君,为了作乐而把成千上万的人用尖木桩戳死。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他的残忍行径在四百年後,引起英国作家史托克(Bram Stoker)的注意,写成《德古拉》一书,创造了一则现代神话。

而现在我们常见的吸血鬼形象,是在十九到二十世纪间因大量有关吸血鬼的小说(哥德体文学)出版的原故而定形,亦以史托克的德古拉最为有名,其中的德古拉伯爵是集当时的吸血鬼於大成,现在我们知道有关吸血鬼的特徵、弱点等,都是出自这本小说。

~Data From「发现之旅: 吸血鬼~暗夜里寻找生命Sang Pour Sang, Le Reveil Des Vampires 」(时报出版)

有一种遗传病称为先天形成红血球紫质缺乏症(Congenital Erythropoietic Porphyria),乃形成红血球的前驱物之一”紫质-porphyrin”缺乏合成酵素所造成累积。紫质会累积在血液及尿中,尿液会呈红色,因为紫质具强力的吸光性,病人皮肤会对光敏感,牙齿会出现萤光,而因不能形成红血球亦会造成贫血。这种病人在以前因为惧光,又拥有奇怪的外表和喝血的嗜好而被认为成”吸血鬼”,其实这种病现在只要注射代谢紫质的酵素就可以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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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开始吸血鬼具有的3个特徵:

1.吸血鬼是「附体的鬼魂」而非幽灵或恶魔。

2.夜间从坟墓里出来吸活人的血,以便延续还魂後的生命。

3.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後会变成吸血鬼。

在属於日耳曼文化的某些地区人们相信镜子照不出吸血鬼的映像,也没有影子。因为僵尸不具灵魂。

在罗马尼亚,则有吸血鬼害怕大蒜的说法。

可以变成各种动物,甚至雾气或麦杆。会令玫瑰枯萎。

害怕圣水,圣体和十字架,圣经经文,金属银(银制子弹),火焰,雷电。

只能在夜间行动,所以它可能害怕阳光。

埋进坟墓几个星期後,尸体不会变硬也不会腐烂。

毛发生长异常,眉毛乱蓬蓬地连在一起,手掌长毛。有时人们会将吸血鬼和狼人联想在一起。

消灭吸血鬼的方法,就是用木桩或剑插进它的心脏。这种仪式在罗马尼亚称为「大修」,需在拂晓时进行。

可能变成吸血鬼者:

  被开除教籍的人、自杀者、巫师、早夭的婴儿;

  还有去世後没有举行基督教葬礼的人;

  出生时就长牙齿,或者头顶上覆盖羊膜或胎盘的人;

  眼珠是极深或极淡的蓝色;头发是红棕色,像出卖耶稣的使徒犹大;或是身上长有红斑;

  被吸血鬼残害过的人,死後也会变成吸血鬼;

  另一说法是喝下吸血鬼的血液才会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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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吸血鬼
 

德古拉伯爵(Earl Dracula)

「我看见伯爵,他躺在地上的箱子里。当箱子从车上扔下去的时候,有些木头碎片飞到了他的身上。伯爵脸色惨白,犹如一尊蜡像。他两眼通红,露出我很熟悉的复仇目光,可怕至极。我注视着他时,他瞥见了夕阳,充满恨意的眼神中竟现出一丝胜利的光芒。这时候,乔纳森大刀的寒光一闪而过。我惊叫一声,看着刀砍断了伯爵的脖子。莫里斯的利刃也同时刺中了伯爵的心脏。这是一个奇迹!没错,就在我们眼前发生。转瞬间,伯爵的身体整个化成灰烬消失了。」---------史托克《德古拉》第27章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残存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歌德式小说,就是史托克集大成的吸血鬼之作德古拉。(所谓「歌德式小说」是指偏离当时伦理教化的主流、爱好虚幻、异国风情、神等与世脱离的主题,并逐渐变成以「现在」(现实)作为背景,以表达人们对死亡世界的恐惧。) 故事概述一名英国年轻律师在他的公司承办一起委托置产案,委托者是住在偏远的川索凡尼亚(Transylvania)的德古拉伯爵。他受托代替伯爵在英国购屋,并奉公司之命远赴川索凡尼亚洽商。他发现这个伯爵竟然是个长有獠牙、手掌有毛、并有驾驭野狼的能力、行动如蝙蝠的吸血鬼。德古拉伯爵以委托律师在英国购得一座荒废的旧古堡为开始,正式入侵伦敦。他先蛊惑美女露西,接着又魅惑美女米那,在许多人遭受到他的毒手後,终於被一位荷兰教授兼医师领导的一群青年律师和医师消灭,被吸了血即将变成女吸血鬼的米那也因此而幸免於难。

在《德古拉》一书中的主角德古拉,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他的全名(依罗马尼亚语发音)是弗拉德.则别斯.塔古拉(Vlad Tepes Dracula)。1431年生於今罗马尼亚的西基刷剌(Sighisoara)城。其父弗拉德.塔古勒(Vlad Dracul)当时被纳为“龙骑士”组织的成员,受罗马尼亚地区希其蒙(Sigisuund)国王任命为川索凡尼亚的总督军。据罗马尼亚语来分析,“塔古勒”来自“龙”的意思,表示被纳入龙骑士的尊荣,“德古拉”则是“龙之子”。後来罗马尼亚人将此字与“恶魔”做连结,是受当时在罗马尼亚境内的德国南部萨克森人用语影。这些萨克森人到罗马尼亚境内躲避荒,行为不检,被德古拉施以极严厉的刑罚,故私下都如此称呼。当时龙骑士组织具有神圣的地位,由今德国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创,目的在效忠教庭,使天主教徒免於土耳其的迫害。德古拉因其父的骁勇善战而获此名号,亦因此成为为多瑙河盼瓦拉其亚(Walachia)公国的公爵『弗拉德四世』(Vlad IV)。

据史书记载,1442年间弗拉德与其年幼的弟弟因政治因素被送往鄂图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足足待了六年。这段期间内,不仅是周遭充满敌意的环境,还相继传来其父与兄长被叛变贵族暗杀的消息。十七岁时他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打回瓦拉其亚并夺回政权,上台之後第一件事便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刑峻法对待罪犯整饬国家,最有名的就是穿刺刑。因此他常被冠上帖普Tapes(施以木桩之刑之人)这个绰号。

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盼多次打败数倍於罗马尼亚军团的土耳其大军,解救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在与人交战的时候,善用『奇袭战法』、『彻底的杀戮和掠夺』。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1462年的战役,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的穿插於长达一公里的木桩上环绕着城池。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棒子四处林立,乌鸦和秃鹰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仍然向前直进的土耳其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莫不为之心胆俱裂,了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对於在弗拉德公爵面前不愿脱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於是这名使者自头上帽顶处被打入铁钉。

诸如此类的故事,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军队使得诸基督教国家免於回教国家的侵略。同时德古拉公爵见血发狂之名不胫而走,因此『吸血鬼』的称号传遍欧洲。他最後死於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1476年冬,以己身微小军力在无外援之情形下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後一兵一卒。土耳其军队後来将德古拉的形体四分五裂,首级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在罗马尼亚境内的斯那可夫修道院中所供奉的只是德古拉的灵魂。它守护着罗马尼亚。

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

 
伊莉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Earl Elizebeth Bathory(Countess Erzsebet Bathary)
 
1611年的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诉讼案是个历史上真实且真正嗜血的案例,巴托里夫人居住在喀尔巴阡山匈牙利山区的赛依特城堡中。她被控专门捕捉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前来施以酷刑,把这些女孩当成屠宰场里的动物般放血致死,饮用她们的鲜血,并用鲜血来沐浴,认为如此能够保持她惊人的美丽和青春。伯爵夫人的丈夫是纳达司第伯爵,常丢下她出外征战。伯爵夫人在家得发荒,被仆人拓尔科怂恿学习妖术,然後便派人挟持少女来折磨。1600年伯爵去世後她愈发变本加厉胡作非为。1610年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破城堡,将她拘禁起来。她被锁在自己的房间内,食物由一个小洞送进去,一直到1640年她死亡为止。其他共犯则一律处以极刑。她死後她原来所居住的古堡也荒芜了,没有人敢再搬进去。这一座城堡後来成为史托克写作时的范本。

据历史记载,受害者有80至300人,但事实是约有300人被害。其实看不出这案子有任何超自然的现象,没有人敢断定巴托里伯爵夫人是一具嗜血的僵尸。
 

拉密亚(Lamia)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埃及王贝罗斯(Belos)的女儿,她的几个孩子被众神之父宙斯的妻子希拉杀死。拉密亚为了报仇,於是变成怪物,吞食儿童或者吸他们的血。在一些民间传说中,拉密亚是一种会诱惑男性的恶灵。她和安普莎及茉门有形象上的重复。在之後的着作中,拉密亚被用作为"女吸血鬼"的代名词。

 

安普莎(Empusas)与茉门(Mormo)

为希腊神话冥府女神赫克缇(Hecate)的侍女。安普莎是一个长着铜脚的恶魔,可以随时化身为漂亮的少女,诱惑睡梦中的男人。茉门是着名的女吸血鬼之一,在民间就是那种大人常拿来吓小孩用的女妖,後世在有关茉门的着作中,将她和拉密亚视为同一人。
 

李丽丝(Lilith)
 
李丽丝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belonging to the night”。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後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後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後就和萨麦尔(撒旦)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後反而不同於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後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麽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这段故事旧约中并没有记载,也许是民间传说,但在『以赛亚书』34章14节中却是有记着这位“夜之魔女”以鹞鹰的形态出现。其字源“lili”应该来自於美索不达米亚恶魔学中的“ardat lili”,原为巴比伦的女妖,犹太神秘教将这位"荡妇"引入经典後读成“lilith”。犹太神秘教认为所有的恶魔都是注定要死的,而李丽丝和另两名有名的女妖(Naamah和Agrat bat Mahlat)却是一直残害男性直到救世主出现来铲除邪恶。另有说其为古代闪族相传的一位女妖,常出现在荒凉的地区袭击儿童。不知在何世纪又被认为是吸血鬼。

鲁斯凡爵士(Lord Ruthven)
 
1817年由英国诗人拜伦的秘书兼私人医生波李道利以拜伦未完成的吸血鬼故事作为大纲所写成的中篇小说,其主人翁鲁斯凡爵士的性格作风均与拜伦本人神似。鲁斯凡生长於伦敦,生性冷酷面貌俊美,是个随便勾引良家妇女的浪荡子,拥有蛊惑女子的危险魔力,往往令最纯洁的贞女堕落至最无耻的境地。

 
卡密拉(Carmilla)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 Le 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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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08-11 07:48:37   |   回复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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