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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 惊!某晚报看得人“脸红心跳”的广告,太缺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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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1.6元 男人疯狂女人欢呼》,看到这样极具诱惑力的标题,我以为又拿到一份街头小广告,本想一扔了之,可是细细翻阅才想起这分明不是小广告,而是正式出版的《山西晚报》的广告版,真让人不禁大吃一惊!

  

  再看其下的小标题,《40岁的公司老总:金枪不倒老婆偷着乐!》《56岁老伯伯:宝刀不老 ji情赛小伙!!》《用过的哥们:随心所欲 快乐似神仙!!》《幸福时间延长了 “经度”“纬度”也有“大”变化》。标题如此,其下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整版的广告刺激着读者的视觉器官。需要注意的是,我曾在街头小广告的单页上见过《每天1.6元男人疯狂 女人欢呼》这样的内容。

  

  这个广告刊载于该报2009年5月13日25版,而同期的31版广告的标题是《惊!老公的“她”竟成了我的密友》,起初我以为文章又是有关“二奶”“小秘”的,可读完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这里的“她”不过是产品“果蔬瘦”,其声称“瘦几斤你说了算!”标题够挑逗人的神经,广告语又煸乎得神乎其神。早在2006年时,我就曾在《山西晚报》太原版上见过此广告,没想到这一登就是两年(至少)。

  如果说张贴在街头巷尾的、散页式的传单广告格调低下、可信度不高的话,那么相同内容堂而皇之地登上一省之主流纸媒的广告册页,是否就可以咸鱼翻身呢?我看未必。前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向各地广播影视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凡属虚假违法、内容不良、格调低下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一律不得播出。广播电视媒体如此要求,据了解纸质媒体在刊登广告时也受到《广告法》和诸多规定的制约。无需上纲上线,只稍稍有点儿常识就会感觉这样的广告出现在报纸上很无聊,很不合适,很容易引发谴责。我不晓得此广告刊登时是否得到了工商、药监等部门的许可?倘若得到许多,一干人等为何对其中的性暗示视而不见呢?

  

#1楼
发帖时间:2009-05-15 11:07:50   |   回复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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